关于电解铝企业2018年用电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42号)
发布时间:2018-04-22 00:00
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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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电解铝企业2018年用电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8〕42号

 

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关于2017年全省电解铝企业电耗情况的函》,向我局函告了全省电解铝企业2017年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统计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规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其铝液电解用电(含来自于自备电厂电量)不加价;邹平铝业有限公司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为每吨16874.3千瓦时,其铝液电解用电(含来自于自备电厂电量)执行三档加价政策,即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上述电价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附件:2017年电解铝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情况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2017年电解铝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千瓦时/吨

停产

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13138.2

3

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被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4

兖矿科澳铝业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停产

5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厂

千瓦时/吨

13075.0

6

信发集团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13053.0

7

邹平铝业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16874.3

8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千瓦时/吨

12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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