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0 00:00
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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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物价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要求,现对省物价局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些部门对自身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替环境保护部门“扛活”。

二、整改目标

结合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认真思考环保问题“怎么看”“怎么办”,切实通过完善相关价格政策,配合做好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突出矛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照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凡涉及价格工作的,逐项清点、逐项分析,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整改措施

制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四、整 改完成情况

目前,我局已经下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价格政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引导推进作用,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实现到2020年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建设顺利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效显著,创新驱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大幅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与全国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走在全国前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电话向山东省物价局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联系电话:0531-86974816。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共7天。

 

 

山东省物价局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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