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鲁经信电力〔2017〕421文件精神,符合申报要求且经各市公示无异议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报我委和省物价局进行备案。经研究,现将备案项目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31-86921390,0531-86974816
附件: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名单(第一批).pdf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物价局
2018年6月29日